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《印制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管理办法》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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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《印制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管理办法》的公告
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4号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,我局决定废止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〈印制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管理办法〉的公告》(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6号)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天津市国家税务局
2014年11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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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《印制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管理办法》的公告
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4号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,我局决定废止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〈印制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管理办法〉的公告》(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6号)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天津市国家税务局
2014年11月4日